路边电锅捡回家 女被告窃盗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12 16:30:12  评论(/)

“路边的东西不要乱捡,小心惹来官司”,宜兰县王姓女子今年2月倒垃圾时,发现路边纸箱内有电锅、陶碗等物品,顺手就把电锅拿走,徐姓女子事后发现自己的电锅不见报警,警方循线发现是王女所窃取,讯后依窃盗罪嫌移送地检署侦办。

王姓女子今年2月晚间在礁溪乡某餐厅前,趁着徐姓女子倒垃圾不注意时,窃取徐放置在摩托车旁的电锅,徐女倒完垃圾发现电锅不见报警处理。

王女到案时辩称,当时在地上看到一个纸箱,里面有电锅、水壶、陶碗等物品,因看到有人从箱内拿走物品,以为是资源回收物才会跟着拿走,并非有心要去窃取电锅。

检方调查,当时现场确实有纸箱,徐女骑乘的摩托车后方有挂设拖板车,容易让人以为是载运资源回收物,采信王女说词,王没有不法的意图,不构成窃盗罪要件,且查无其他具体证据,罪嫌不足,全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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