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过失致人死亡 老板指使他人包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0 09:40:11  评论(/)

吕某指使他人在公安机关调查犯罪事实时作虚假证明,刘甲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现吕某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刘甲涉嫌构成包庇罪,二人被公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何某、刘乙、李某系金正圆通速递的装卸工,2015年8月21日6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某公司院内60号库前,三人装货完毕后,因货车尾部离出库口的台阶太近导致无法关上车门,何某擅自驾驶厢式货车欲对该车进行挪动,在倒车过程中将刘乙撞倒,后刘乙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吕某作为该公司负责人在得知撞人的消息后,指使李某等人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谎称系刘甲开车发生事故并作虚假证明,刘甲明知何某是犯罪人,仍在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谎称自己开车发生事故包庇何某。

后被告人吕某主动投案,刘甲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某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甲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做假证明包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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