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涉议长贿选案 被判刑4年褫夺公权5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2 17:16:28  评论(/)

台南市议长李全教涉及贿选案,台南地院审理一年后,22日下午宣判李全教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罪名成立,处以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5年。

李全教去年4月2日,被控涉嫌与郭秀珠参选台南正副议长,透过6名白手套贿络7名无党及民进党籍议Y,被台南地检署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

台南地院经过一年审理后,22日下午判决李全教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5年,前西港乡长卓华民、议Y谷暮-哈就的前任总干事罗进生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但可支付公库30万元获得缓刑3年,前台南县议Y吴春成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但可支付公库30万元获得缓刑3年,前台南县议Y吴春成。

而市议Y郭秀珠、民进党台南市党部评委蔡启新、前台南县议Y杨明达、郭秀珠服务处执行长林聪彬则无罪。李全教判决有罪后,将暂停议长、议Y的所有职务。

tags:公权   褫夺   贿选   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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