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银行漏洞 嫌用推播功能诈数十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4 16:09:34  评论(/)

刑事局破获一起网购“买方诈卖方”案,詹嫌惯用面交,在被害人面前当场转帐,但警示帐户无法存转,却利用网络银行仍推播“已转”,让卖方误解转帐成功,诈骗新台币数十万元。

过去网络购物欺诈案件大多是“卖家诈骗买家”,但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近日侦破一起“买诈卖”案件,25岁、拥有诈骗、伪造货币与毒品等多项前科的詹姓嫌犯,去年起开始在各拍卖平台上锁定贩售高级笔电、智慧型手机卖家,行诈成功后便脱手变现,不法获利超过新台币60万元。

刑事局侦九大队长邱承迪表示,詹嫌涉犯多项欺诈罪,名下有多个帐户被银行停用为“警示帐户”。詹嫌研究诈术时,发现如果从这些帐户内汇款时,手机银行APP仍会推播“已转帐”,但警示帐户限制存汇,手机荧幕不会显示“汇款成功”,借此漏洞行骗多时。

邱承迪说,詹嫌在网拍锁定卖家后,习惯与对方约在捷运站、车站等逃脱方便地点面交,确认卖方商品无误后,主动拿出手机、笔电现场转帐,待推播讯息出现后再给卖家确认。

如果卖家手机内也有装载银行App,询问“为何没入帐”时,詹嫌以“汇款有入帐时间差”、“你可能要问你的银行”为由推托,并主动出示非变造的身份证取信对方,再以有急事为由离开现场。

邱承迪表示,被害者年龄约20到30岁上下,少见有买方诈骗卖方手法,让许多人信以为真。光是今年3月,詹嫌就利用同手法行诈15次得手,1月间还曾持假钞票行骗成功,作风相当大胆。

刑事局循线追缉,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22日下午持搜索票前往詹嫌住处搜索,逮捕归案,全案依诈骗罪嫌移送检方侦办,也呼吁卖家、买家应提防类似事情发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相对安全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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