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甲与倪乙系亲兄弟,均享受低保政策。因倪甲未办理银行卡,低保费由持有银行卡的倪乙收取,并由倪乙转交。倪甲多次向倪乙索要其低保费未果后,心怀不满,遂放火烧兄弟倪乙房屋,没想到火势蔓延烧毁相邻11户房屋,近日酉阳法院审理此案,判倪甲放火罪,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后查明,2015年8月19日19时许,被告人倪甲酒后窜至其兄弟倪乙家中,采用打火机点燃书纸引燃木材的方式,将倪乙的木质结构房屋点燃。后火势蔓延将相邻倪丙、肖某等11户人家的木质结构房屋全被烧毁,周围群众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直至当晚23时许,大火才被扑灭。放火后,倪甲返回家中厨房找生鸡蛋吃,被前来的公安机关抓获,并对自己的纵火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倪甲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处理,采取放火手段泄愤报复他人,烧毁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遂作出如上判决,现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