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璧山法院审结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参与斗殴的双方被告人均表示“这架打的冤枉”,案情之狗血让人啼笑皆非,情景堪比香港电影。
被告人周某在重庆市璧山区某ktv与刘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纠纷,双方约定在璧温泉附近用打架的方式解决。随即,周某邀约了柯某某、田某某、王某某、范某某等人坐车赶往璧温泉附近,路上田某某叫朋友胡某准备了一把砍刀,田某收到砍刀后交给周某,一帮人在约定地点等候刘某一方斗殴。
同日晚上,郑某(另案判处死刑)因怀疑其女友王某某与邹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电话中与邹某某发生争执,并约定在璧温泉见面解决。次日凌晨,郑某邀约李某某、董某某、蒋某某、陈某某、夏某某、黄某某等人携带三把砍刀赶往璧温泉附近寻找邹某某等人。
与刘某某相约打架的周某被放了鸽子,与邹某相约打架的郑某也被放了鸽子。无巧不成书,寻找邹某的郑某一帮遇上了等候刘某某打架的一帮。郑某一方上前询问:你们哪个是姓“zou”?周某回答:我姓“zou”。可怜重庆人平翘舌不分,双方自认找对了人,一声“给我上”, 双方随即展开了械斗。在斗殴过程中,郑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柯某某胸部刺伤,致柯某某升主动脉破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周某、李某、董某、蒋某等人到公安机关自首。
经审理查明事实后,璧山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周某、李某、董某、蒋某四人一年九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