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售暗黑币 [焦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焦点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28 13:47:01  评论(/)
传销组织售暗黑币 入伙律师称是合法经营 近日,徐州泉山区法院对一伙以 黑暗币 为噱头的传销人员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杜玲等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8年零6个月到3年零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十万到三百万不等。 比特币 、 黑暗币 作为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型虚拟货币,一直以来受到部分投资者的青睐,但同时大部分对其只是甚少,可以说十分神秘。香港居民刘雄对此觉得是个生财之道,与杜玲商量之后,二人便一起着手建立了类似 黑暗币 的网络平台,并进行市场推广。 为了便于招收下线,刘雄、杜玲等人还在香港成立了达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以宣传自身的经营实体*,同时还经常带人来公司考察学习,定期进行关于 黑暗币 的授课活动,进一步蒙骗受害者,同时助其扩大下线。 这样一套完整的 实体经营 系统,加上神秘的经营标的,即使是律师这样精明的职业,也有被骗入会,于其同流合污。在法庭上,被告人倪文武曾是名执业律师,早前也开始关注过 比特币 之类的虚拟货币,在接触到这伙传销集团后,一度以为是合法经营的 黑暗币 投资公司,并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此案公诉人认为康达公司所经营的黑暗币并非国际上正真的黑暗币,其经营形式存在严重的欺诈*,且投资者只有通过层层发展会员才可以获得返利,应当被认定为是传销组织,并最终得到一审法庭的认可。
tags:入伙   传销   合法   律师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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