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无烟环境 竹市大远百旁禁烟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01 14:11:09  评论(/)

新竹市政府卫生局表示,为营造无烟环境,维护市民远离二手烟害,今天起位在新竹市西大路的大远百百货公司旁人行道休憩场所全面禁烟,违者受罚。

卫生局表示,大远百与明志书院间的行人休憩场所,1日起公告为“无烟场所”,全面禁烟,违反规定可依烟害防制法处罚款新台币2000元到1万元。

卫生局说,依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成人吸烟行为调查”分析资料,新竹市吸烟率由民国97年18.7%下降到104年的13.7%。

不过,室外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方面,绝大多数室外公共场所无禁烟规定,新竹市室外二手烟暴露率由97年38.6%上升到104年的50.3%。

卫生局表示,竹市公告无烟场所包含高中职以下学校周边人行道禁烟、88个公园及1个风景特定区青草湖与站前广场等范围,1日起新增大远百旁行人休憩场所,将不定期到各禁烟场所稽核。

tags:禁烟   营造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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