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一场交通事故夺去了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双腿,这场意外让原本就不怎么富裕的家庭几乎陷入绝望,加上父母都已年近花甲且相继退休,全家就靠着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勉强维持着生计。梁平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进入执行阶段后,穷尽调查方式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未查到李某下落。
2016年4月,申请执行人陈某带着几分焦急语气给执行局打来电话,提供线索称其亲戚在梁平汽车站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行踪,请求执行局立即采取措施执行。执行法官掌握情况后,随即赶往车站查找被执行人李某下落。核对身份无误后,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传票传唤到法院。
被执行人李某坚称自己没有积蓄,每个月的工资也只能勉强维持自己一家的生计,根本没有能力偿还15万元的债务。执行法官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讯问得知,李某有履行能力但未履行。执行法官立即告知该行为已构成司法拘留的条件,劝解其主动联系筹钱还债。同时,执行人员办理相关审批,制作拘留决定书备用。突然,李某接到一个电话,情绪地趴在茶几上痛哭起来。原来是他在校上学的儿子打来电话。执行人员顺势利导,打出亲情牌,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双方经过四小时的拉锯战,最终达成以85000元了结此案的协议。
执行法官将执行和解协议送到陈某家中,陈某躺在床上对执行法官说:“这个案子已经拖了快5年了,我还以为1分钱也拿不到,而且在这5年里时常因为这个案子睡不好觉,没想到我今天的一个电话,就把这个事情作了个了结,真的非常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