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指,在网上发布讯息促使某候选人当选或落选,均会被视为选举广告,即使无人指使,发布人仍有机会触犯法例。冯骅在公布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活动建议指引时指,法例对选举广告的定义较宽,包含网上任何形式发布,若市民单单在网上呼吁其他人投票给某候选人,可能违法,但若发布的意图是评论候选人,则不会当作选举广告。
另外,早前选举事务处拒绝协助新界东补选候选人梁天琦,寄出选举单张,梁天琦入禀司法覆核。冯骅指不会评论个案,但强调处方会审视单张上文下理,决定内容是否有违法,当局无一份违法字眼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