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掷千金购房反悔 法官妙解疑案止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6:00:00  评论(/)

 

 

近日,巴南法院审结了一起豪购别墅引发的撤销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尽力调解下,原告方最终与开发商达成和解,该“退房拉锯战”以原告方撤诉得以圆满解决。

时年38岁的小张是个名副其实的70后土豪,早年依靠对股市的敏锐嗅觉,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其后便投入到做实体层面,生意面也越做越大。去年6月,小张和生意上伙伴在滨江路烧烤。小伙伴们烧烤完后,无意间看到位于滨江路上滨江公司开发的滨江小区。小伙伴们一行观摩后,有两人当即定下了该小区的别墅。小张也经不住伙伴们的游说,也定下了一套独栋别墅,并交了定金和首付款,约定第二笔款于2016130日前支付,余下申请银行按揭。

2016年年初,小张的公司由于要往外地发展且家人对购买该房意见很大,遂萌发了退房的想法。与滨江公司协商不成后,小张遂诉至法院撤销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意识到该案虽是个案,但考虑到当下房地产行业的下行趋势,如果贸然下判,对双方都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房产商如果同意退房,会对其他有意退房业主造成心里触动。买房人退房后,如果该楼盘受政策利好,价格有所上扬,其也会造成心里的落差。

考虑到该案,小张起诉的是撤销合同,承办法官便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给小张做工作。告知他法律规定的撤销要件及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小张听后道出实情是因为现在房价下降,当时买贵了,才想到撤销退房。承办法官及时告知小张合同已经签订,为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不允许随意变更撤销合同,已生效的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房价价格下行只是暂时的,谁也不能保证明天的房子是什么价格。然后,承办人再给滨江公司做工作,考虑到小张的公司周转问题,能否将第二笔付款延期。滨江公司经承办人的多次协调,最终同意将第二笔付款期延长。小张也最终将撤诉申请交到法院,该案以撤诉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商品房不是菜市场的蔬菜和肉类,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尽量考虑自己的购买能力和需求,不要盲目跟风,一味攀比,这样只会让自己陷入困境中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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