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利20分还不完 少年被拘做工抵债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17 11:08:45  评论(/)

何姓男子前年贷款1万500元给急需用钱的17岁少年,月息20分前后收取10次共2万元,此后少年未再缴纳,去年4月遭何与林姓少年、庄姓男子强押拘禁、殴打,逼签借据和本票,带到工地做工抵债。

基隆地检署侦结,依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等起诉何、庄,林另移送少年法庭处理。

起诉书指出,何姓男子前年3月间,贷款5000元给当时17岁的一名少年,并替少年偿还5500元债务,总共贷予1万500元,谈妥每1万元1个月收取2000元利息。

少年缴纳10期利息后,未再缴纳;去年4月23日,何即偕同林姓少年,强押少年至何住处拘禁,逼迫签立借据,次日凌晨少年伺机逃走,又被何、林找到,持刀押回,伙同庄姓男子殴打少年致多处受伤。

何、林持玩具枪恐吓少年“如果再跑就要开枪”;25日何带少年至一处建筑工地做工,并代为领取当天工资1300元,自己取走1000元抵债,剩余300元交给少年。

案经少年母亲报案,基隆市二警分局循线破获,将何等3人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

何在侦讯中辩称,未强押少年及控制行动,但有打被害人。本票和借据是少年自愿签立,没有私行拘禁强迫工作。

不过少年指证历历,并有证人证述,检方认为何所辩是卸责之词,未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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