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我远洋渔业优良渔船干部人才,渔业署推动“奖励水产海事院校毕业生上渔船服务计划”,每年提供6个名额奖励首次上渔船服务的水产院校毕业生,每服务满一年即颁发新台币一百万元奖金,最多可连续请领三年,今年度计划即将于6月份开始。
渔业署说明,本计划奖励对象,以未曾领有船员手册且拥有以下专业资格者为限:水产海事院校渔业、航海、轮机、电讯等相关科系毕业;公私立高级职业学校以上轮机、机械、电机、电工等科系毕业;海军士官学校以上轮机科毕业;公共职训中心训练结业,领有冷冻空调装修、车床工、钳工丙级以上技术士检定合格证书者。
此外,为鼓励渔家子弟投入远洋渔业,如领有渔船船员手册,符合以下情形者,也可报名:属渔船船主或合伙经营渔船股东之二亲等以内亲属,在长度未满二十四米并航行作业于有限水域之渔船工作,无雇佣关系。毕(结)业未逾两年,且其二等亲以内直系血亲曾领有渔船船员手册。经中央主管机关指派执行观察员任务并出具证明文件。
渔业署表示,后续将举办媒合活动,让毕业生与远洋渔业船公司面对面沟通,更能暸解工作内容、薪资、福利及自身权益等资讯,也让各自选择心目中最适当的人才与工作。媒合成功者,后续将安排接受该署远洋渔业开发中心规划的干部船员训练,以确保所有人在上渔船工作前,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截至目前,渔业署“奖励水产海事院校毕业生上渔船服务计划”已培育出4位具一等船长资格及10位具一等船副资格者,且有1位同时具一等船副及一等管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