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窃陪女友开庭 警掌握行踪及时逮人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5-27 21:07:48  评论(/)

家住台中市的陈姓惯窃(64年次),于105年5月26日下午因王姓女友涉嫌毒品案件需至苗栗地方法院开庭,陈男驾5月24日窃得之脏车载王女至苗栗市南势地区再换搭计程车至苗栗地方法院开庭,苗栗警察分局侦查队警察积极追缉得知陈男当(26)日陪女友行踪,立即前往埋伏,于17时10分将刚陪女友开完庭欲离开法院之陈男,及时拦下盘查,当场起获毒品安洛因3小包(共重1.84公克)、安非他命1包(0.63公克)等物品,并于警询时坦承犯下汽车窃盗案件,而其女友(王女)也坦承当天于开庭前有吸食毒品及与陈男一起窃取汽车,警方侦讯后依窃盗罪及违反毒品防制条例将陈男及王女移送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陈姓惯窃虽住台中市,但时常于苗栗县与台中市交界活动,犯下多起窃盗案件,苗栗警方积极侦办,锁定陈男涉嫌重大,并于5月26日下午得知其女友因涉嫌毒品案件在苗栗地方法院开庭,经查访后研判陈男应会陪同前来,即前往埋伏,于17时10分将刚陪女友开完庭欲离开法院之陈男拦下盘查,当场于随身腰包内起获毒品安洛因3小包(共重1.84公克)、安非他命1包(0.63公克)及窃自小客车钥匙,陈男坦承持有毒品及涉嫌于5月24日在苗栗市犯下汽车窃盗案件,供出脏车停于苗栗市南势地区,侦讯后将二人移送法办,并持续追查其涉及案件扩大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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