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创办人黄光裕获减刑11个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01 01:59:00  评论(/)

国美电器创办人黄光裕获北京市法院减刑十一个月,服刑期在二零二一年二月届满。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黄光裕,因为非法经营、 内幕交易及单位行贿罪,在一零年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款六亿元人民币,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二亿元。黄光裕之后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其后确认黄光裕已主动缴纳罚金,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共计八亿元,上缴违法所得二千三百多万元。而他在监禁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学习,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可予减刑。

tags:减刑   创办人   黄光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