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2岁被迫嫁人 16年后终离婚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05 09:22:41  评论(/)

今日,重庆晨报-上游新闻从当事人及法院等多方获悉:6月3日,巫山县人民法院发出了《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马泮艳与陈学生达成离婚协议。

马泮艳幼年时,因父亲施暴,被患有精神分裂母亲打死。后来母亲离家出走,马泮艳三姐妹被托付给大伯父。12岁左右,三姐妹被大伯父以童养媳方式嫁人。2000年,12岁马泮艳嫁给了比她大17岁陈学生,被迫发生*关系后生下女儿。在为陈家又生下一个儿子后,马泮艳逃到广东。今年5月4日,马泮艳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与丈夫陈学生离婚。

6月3日,巫山县人民法院发出了《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马泮艳与陈学生达成离婚协议。按照《调解书》,双方协议具体内容包括:

1、马泮艳(原告)与陈学生(被告)离婚;

2、两人一儿一女,由陈学生抚养,并跟随陈学生居住、生活,马泮艳不支付抚养费;

3、两人所有一间待办房地产权证砖混结构房屋(共三层)归陈学生管理、使用,办理产权证后归陈学生所有;

4、两人结婚期间家庭对外产生一切债务由陈学生负责清偿。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6月4日双方已经签收了这份《民事调解书》,也表示这份《调解书》发挥了法律效力。

6月4日上午,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与马泮艳取得联系,她表示:离婚事尘埃落定,这对于自己来说未尝不是一个全新开始。除了新生活外,她还保留自己将对离婚之外另外一个问题(强*未被立案等)行政诉讼权力。

tags:嫁人   离婚   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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