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赊货背黑锅 法官调解获追偿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0:00:00  评论(/)

现实生活中,替人无辜背黑锅的事情屡见不鲜,当事人心中多感委屈、冤枉。近日,彭水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因挂名赊货后背黑锅,向卖方支付了货款,后又向实际购货人追偿未果引发诉讼的案件。

周某和田某本是朋友,两人都在经营货物运输。2015年间,田某准备在砖厂老板何某处赊购水泥砖,但因其并不认识何某,正好周某与何某素有交易往来,田某便与周某商量以周某的名义在何某处赊购水泥砖,周某出于朋友感情便答应了田某。多次赊购后,何某便找到周某要求结账,周某无奈将田某以自己名义赊购的砖款支付给了何某。后周某多次找到田某要求将自己代付的砖款支付给自己,田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田某对周某举示的有田某或其雇请的驾驶员签字的供货单均予认可,承办法官适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田某指出周某同意其以自己的名义赊购本身就是帮忙,现在帮忙的人倒背黑锅,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弃道义于不顾,要尽量想办法解决问题。同时,承办法官劝解周某放弃资金占用利息请求,帮人就帮到底,周某表示同意。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劝解,田某与周某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田某立即筹钱将周某垫付的砖款全额予以支付,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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