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低保款未到账,暂时无法办理取款业务,偏执的被告人竟然迁怒银行,肆意打砸损坏银行办公物品。近日,刑庭对这起奇葩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穆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承办法官介绍,被告人穆某系忠州镇人氏,文盲。2015年12月18日,穆某在中国邮政集团忠县分公司黄金支局办理业务时,因其低保款未到账取不出现金。银行工作人员耐心解释,让其等待民政部门款项到账后再来领取,穆某深感不满,便手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和榔头,将该局营业厅内叫号机、网银体验机、存折补登机和笔记本电脑各1台砸坏。经忠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物品价值6022元。另外,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对该被告进行了精神鉴定,其精神正常,不属于精神病人。法官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穆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602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遂依法作出如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