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冠震倒团体诉讼 求偿8亿余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4 07:31:31  评论(/)

台南永康维冠金龙大楼在小年夜的南台强震中倒塌,造成117人死亡,96人受伤。90位罹难者家属与受灾住户透过消基会提起团体诉讼,昨由消基会南区分会律师郭家骏、南市府法制处长萧博仁等人代表到台南地院递起诉状,向建商林明辉等5人以及大合钻探技术公司,求偿包括惩罚*违约金共8亿余元。

市府表示,维冠金龙倒塌事故发生后,为即时保全受害民众民事求偿权,先后3次协助215位受害人对建商林明辉等人声请假扣押共约5亿9832万1000元,并报请行政院消保处协调,由消基会为受害民众提起团体诉讼。消基会南区分会义务律师团也积极配合市府为受害民众撰拟诉状、搜集并审核诉讼资料,在事发后约4个月,拟好诉状,昨天呈递。

林明辉遭假扣押的财产,由银行申请法拍,6月7日一拍流标,将于6月28日二拍。

市府表示,鉴于团体诉讼时效*,呼吁还有意参与团讼的维冠受灾户、家属,能在9月底前,与南市府或消基会南区分会联系,由消基会南区分会义务律师团办理追加起诉。

tags:诉讼   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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