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缴国民年金 10年内可补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15 11:31:13  评论(/)

民众收到国保帐单后,如果暂时没有钱可以缴的话,可以在10年内补缴,如果所得未达一定标准的民众,也能申请提高保费补助,或是分期缴纳。

劳工保险局表示,如果民众收到国民年金帐单,但却没有钱可以缴纳的话,可以在10年内补缴,延迟缴纳期间会按照邮局一年期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但每月保险核计利息如果在30元以下,可以免缴。

除了日后补缴,如果是家庭总收入符合“所得未达一定标准”的资格,可以提高政府补助比率。劳保局说,“所得未达一定标准”的资格分为两种,一种是“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达当年度“最低生活费”1.5倍,且未超过“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1倍者。

另一种则是“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达当年度“最低生活费”2倍,且未超过“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的1.5倍者。

劳保局指出,前者由政府补助70%的保险费,被保险人只须自付30%保险费,后者则是由政府补助55%的保险费,被保险人只须自付45%保险费。

另外,国保帐单也可以分期缴纳。劳保局说保费欠缴达3000元以上,并且最近1年个人综合所得总额在50万元以下,就可以向劳保局申请分期缴纳。

tags:补缴   年金   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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