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Y质疑标案未利益回避 中市:一切合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6-20 18:18:35  评论(/)

对于有台中市议Y质疑市府标案得标者是市政顾问,是否违反利益回避法令,市府今天说,这项标案依政府采购法的限制*招标办理,包括外聘委员的比例与出席也都合法。

台中市议Y黄馨慧、李中今天在市政总质询中,质疑市府秘书处“105年度台中市志工媒合平台委托服务案”,得标者居然是市府简任12职等顾问游涌志兼任执行长的“财团法人台湾青年基金会”,是否有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与 “公务员服务法”等情事?

黄馨慧指出,游涌志身兼“财团法人台湾青年基金会”执行长,属于实际经营者。而“财团法人台湾青年基金会”与台中市长林佳龙创会的“社团法人台湾大台中发展协会”都在同一个地址,她质疑是否有市库通私库或用标案养选举幕僚之嫌。

台中市法制局表示,这项标案依政府采购法的限制*招标办理,外聘委员的比例、出席也都符合法规规范;法制局长陈朝建则说,虽然基金会执行长游涌志为市府顾问,但他非采购法第15条规定的机关首长或承办人。

市府表示,市府社会局为协助有志担任志工的青年能发挥爱心,找到合适的非营利组织,因此于今年编列250万元预算,建置“台中巿志工媒合平台”,这项劳务采购最后由财团法人台湾青年基金会得标。

社会局指出,这项采购案采限制*招标,也即依技术、品质、功能、管理、商业条款、过去履约绩效、价格及财务计划异质分析不同厂商履约的结果,筛选厂商以达成采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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