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的黄姓男子自觉父亲去世后,82岁老母亲家产分配不公,去年底在大同区酒泉街住处,用铁链捆绑母亲,再用自己的婚纱照相簿痛打母亲双脚,造成她左脚骨折、左大腿及右膝挫伤,母亲疼痛难耐,允诺给10万元才脱身,并向警方报案,士林地检署依伤害直系血亲等罪起诉黄。
黄母到派出所报案时,脚上还打着石膏,她泣诉,没想到养育多年的儿子会囚禁她,还不准她打电话报警,彻底对儿子死心。
检方调查,黄男在家中排行老二,无固定工作,与妻离婚,与母同住,因家中财产纠纷,在家中张贴字条“我已不把你当成长辈,当外人,我残暴,听了怕你胆破掉,江山楼**女,早期淡水河无名尸体,是烂到能看吗?”字条恐吓母亲,还传简讯恐吓大哥与小弟。
黄家去年声请保护令。未料,黄男仍未收手,母亲被他打到逃出家门,被黄的大哥接回家住,黄仍持续传恐吓简讯给兄弟,称“什么令都没有用”,还到大哥家踹门大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