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二极体LED具有效率高、寿命长、不易破损、反应速度快、可靠*高等传统光源不及的优点,其照明光源广泛运用在显示器、车辆、道路灯号及室内照明。
目前大多照明光源皆已纳入现行公告应回收废弃物,为避免环境污染、确保照明光源责任业者公平*。环保署公告于明(106)年1月1日起回收直管型、环管型、紧密型及安定器内藏式等4种发光二极体LED照明光源,制造、输入业者应负责回收、清除、处理。
环保署表示,近年照明光源推广环保及节能,LED照明光源使用量逐渐增加,市占率攀升,逐渐取代传统照明光源,因其配有电池、电线、电路基板、玻璃、塑胶及铝,具有回收再利用价值。但若未纳入公告应回收废弃物、规画妥善回收再利用,恐引发环境污染。
对此,环保署修正公告“物品或其包装容器及其应负回收清除处理责任之业者范围”,扩大应回收物品照明光源定义及照明光源回收项目,新增供照明使用的直管型、环管型、紧密型及安定器内藏式等4种发光二极体LED照明光源为责任物,该物品制造、输入业者应负回收、清除、处理责任。
民众如果有这4种发光二极体LED照明光源须要回收,可交给清洁队资源回收车或回收业者,让这些废弃物品进入回收体系,照明光源废弃后回收避免环境污染,促使资源循环利用。
环保署提醒,更换新灯管灯泡时,取下废灯管灯泡应放入原新品纸制保护套中,而破损的废灯管灯泡,建议以厚纸及塑胶袋妥善捆包,再由清洁队资源回收车、照明光源贩卖店家逆向回收,或送至环保机关核可的回收商统一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