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部废止劳工可连续12天上班合法函释,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研究员吴静如今天说,函释违反劳动基准法精神,废止是应该的。
有雇主利用民国75年内政部时期有关“7天例假可挪移”函释,要求劳工在头尾两天休假的情况下,连上12天班,但劳动部今天宣布废止这个函释,也就是说,8月1日起,劳工不可以连续工作超过6天。
对于30年前函释被废止,吴静如说,工作7天休1天是看在劳工体力上的极限才这样规定,若例假日当天还要劳工工作,其实雇主应该要被处罚的。现今社会过劳情况相当严重,被废止的函释早就违反了这个规定,“早就该废止了,现在废止还有点太晚了”。
至于对于工商团体认为废止函释将造成企业须在旺季增聘临时人力,有加班需求的弱势员工却无法加班,无弹*恐制造更多冲突等回应,吴静如则表示,这话太践踏台湾劳工的身心状况。
吴静如指出,台湾长工时是举世有名的,台湾低工资环境导致大家不得不加班,加班了却还要求大家一直加班,“这些都是创造台湾奇迹下劳工们的血跟汗”,台湾国民所得一直上升,但是劳工实质薪资却都没有提升,“这样根本是吃人够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