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今天(30日)审查私立学校法修正草案,教育团体一早就在立法院外呼吁严审私校法,且应增列公益董事及劳工董事,强化公共监督;对此,教育部长潘文忠表示,教育部支持设置公益董事,让私校经营更加透明,但是否设置劳工董事则还有讨论空间。
为避免掏空校产等私校乱象丛生,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及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30日早上在立法院外,呼吁私校董事会应增列公益董事、劳工董事,并降低三亲等内董事比例到五分之一,以杜绝私校家族化。
教育部长潘文忠表示,教育部支持让私校朝公共*和自主*的方向发展,并设置公益董事,但是否要设立补助门槛,可再讨论。潘文忠:‘(原音)教育部基本上是希望能够来支持公益董事的设立,当中也包含对于这些公益董事整个后续所扮演的角*,我想这部分也应该是希望能够达到让目前的私校经营各方面可以更加透明,这也是各界所期待的。’
立委柯志恩则指出,会出问题的私校,能获得教育部的补助都不高,若设立补助门槛,许多问题学校反而无法有公益董事,因此也可研议不设置相关门槛。
至于劳工董事,潘文忠说,基于学校和一般营利事业的属*不同,且劳工董事的角*往往被定义是为特定团体争取利益,这部分将与私校公共*有所抵触,因此,不倾向设置,但值得各界再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