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璧山法院共受理集团案件12起,涉案数量1067件,占全部收案数量的34.42%,执结集团案件8起,涉案数量794件,占执结案件数量的50.90%。
开启绿*通道:快速立案
今年以来,璧山法院受理的集团执行案件中有1027件是农民工工资案件,该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申请执行人的诉求,本着司法为民理念,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登记立案并录入案件信息,为进一步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做好准备。
立案审查人员协调作战,采取审查、登记、录入分段运行的方式大力提高立案效率,缩短立案周期,使集团案件尽早进入执行阶段。据统计,今年以来,璧山法院集团执行案件的平均立案周期均在2天以内。在受理重庆金豪鞋业有限公司394件案件时,该院录入人员加班至凌晨2点将该系列案件在24小时内全部录入完毕,为该案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奠定基础,进一步确保了该案的及早兑现。
重视民生案件:优先执行
今年以来,受理的12起集团案件中有11起是涉民生案件,涉案人数1010人。此类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普遍经济困难,人数中的,要求执行兑现的心情较为急迫,情绪往往较为激动,案件处理不及时容易引发申请人不理智情绪,导致上访、集访等极端事件。
该院高度重视此类集团案件的执行,不但要求执行人员采取网络查控措施、被执行人其他动产、不动产财产信息查询,同时会积极寻找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下落,争取达成和解,早日兑现。且鉴于此类案件多发于制鞋、建筑等行业,我院通常会与当地社保、发改委等部门联系,了解其专项保证金情况,争取找到被执行人易处置财产信息,避免通过处置厂房、机器设备等不动产而拉长案件兑现期限。
规范案款支付:及时兑付
璧山法院针对30个申请人以上的集团案件,采取集中支付的方式,将关联案件的案款统一支付,即有利于制定分配方案,也提高了执行效率。遇到申请人联系不上、不愿领取案款的,采取提存方式将案款予以处置,对于当事人确有不便无法领取的,采取转账、汇款等方式进行支付。多种支付案款方式相结合,将集团案件的案款支付期限缩短至3天内。
该院在执行重庆金豪鞋业有限公司394件、重庆鼎翌建设设备租赁公司67件、重庆福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6件等集团案件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均在30天内将案款执行到位并在案款到位3日内全部发放给申请人执行人,极大地维护了农民工群体合法讨薪的权益,彰显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