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新竹市小六男童遭李姓男子诱拐勒死,检警事后调查,发现至少有10名少年曾遭李男强制**、*侵,新竹地院依妨害*自主判李男有期徒刑20年,杀人罪仍在审理中。
判决书指出,李姓男子自民国103年5月起接近多名男童,找借口利用替男童补习功课、邀请至家中打电玩或外出逛街、看电影等机会,趁隙抚摸男童**、*侵,前后共10名未满18岁的男童、少年受害。
检警调查,李男对比自己年幼的男童、少年有特殊癖好,专门结识少年并以大哥哥自居,提供游戏点数、带看电影等方式与被害人相处,待时机成熟再与少年玩“脱裤子游戏”,**、*侵得逞,犯罪地点遍及新竹市公园、网咖、李工作的五金行,甚至国小厕所。
新竹地院合议庭审酌,李男明知被害少年均未满18岁,强制**影响被害人心理及人格发展,10项罪名处3年2月至8个月不等刑期,应执行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