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政府持续运作能力 中研院提警讯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5 16:01:44  评论(/)

台湾平均每100年会发生3次重大地震,中研院对政府提出建议书,特别针对灾后政府和企业的“持续运作能力”,提出警讯。

中研院第32次院士会议,第二天议程邀请行政院官员与院士对谈,首先对于中研院日前提出的“大规模地震灾害防治策略建议书”交换意见。

建议书撰写小组代表、铭传大学都市规划与防灾系客座教授陈亮全指出三大重点,包括“老屋不倒”、“生命确保”、“机能不停”。

其中政府与企业的持续运作能力,陈亮全提出警讯,认为台湾仅有少数地方政府有所作为,企业界更只有高科技产业有能力预作准备。

陈亮全提到,过去几十年来,台湾是有一些经验如九二一地震,但大都市、人口密集区的经验较缺乏。灾后必须先确保资通讯系统,让政府和企业迅速恢复运作,才能使后续损失和冲击降到最低。

中研院前院长李远哲表示,大灾害发生后,乡镇的官员可能自身难保。九二一经验中,屏东县政府曾认养埔里镇,第一天把道路打通,第三天把灾民依照户口编制安置好,可见“县政府是有能力把一个乡恢复过来的。”经验可供政府借镜。

tags:中研院   警讯   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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