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受传唤后流产 赔偿233元各执一词责任归谁?[热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09 13:55:26  评论(/)

股城网讯:孕妇受传唤后流产赔偿233元各执一词责任归谁?家住青海西宁市北城区的孕妇张丽(化名),因涉嫌伪造发票而遭到警方方面的传唤。城西公安分局胜利路派出所传唤近8个小时后流产。到底是谁的责任?真的如张丽所说在派出所其间民警不让吃喝并不允许休息而导致流产事件?

她向公安机关申请赔偿却遭到拒绝,6月29日,西宁中院作出赔偿决定,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赔偿张丽医疗费损失233.10元。

赔偿决定书显示,2015年7月10日9时40分许,城西公安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接到西宁市城西区地税局工作人员的电话报警,称前一天其在西宁市地税局上班期间,发现一张冒用其单位印制的假发票,持有人已经被控制住。胜利路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处置,将涉嫌持有伪造发票的张丽等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当天下午17时30分许,张丽上完厕所后称其**流血,后被送往青海省交通医院。经检查诊断为:**出血待查,完全流产,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阳*。

张丽在赔偿申请中称,在被传唤期间,民警不仅不让她休息,反而让她坐在审讯椅子上,同时铐住她的手脚,且对她怀孕一事置之不理。

tags:传唤   流产   孕妇   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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