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0日讯,证监会周五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正式开出罚单,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这是证监会有史以来针对欺诈发行开出的“最重罚单”,欣泰电气将成为首个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公司。
欺诈发行
周五,证监会称,已完成对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审理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该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8日晚间,欣泰电气连发数条公告。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除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外,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告披露,公司股票于7月11日继续停牌一天,7月12日起复牌交易。自欣泰电气股票复牌交易的三十个交易日期间,欣泰电气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欣泰电气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8日晚,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触发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深交所将依法、妥善做好欣泰电气退市工作,具体包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退市风险提示,依法、及时作出暂停上市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保荐机构按照先行赔付的原则对适格投资者进行补偿,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做好投资者投诉、咨询的接待工作;有针对*地做好交易期间风险警示工作,在欣泰电气复牌交易期间,将其证券简称调整为“*欣泰”。另外,深交所还将密切关注有关公司的市场传闻,加强股票交易的实时监控。
该负责人指出,“欺诈发行”这一违法行为具有不可纠正、不可消除影响的特征。根据有关规则,欣泰电气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更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身处欣泰电气造假上市旋涡的兴业证券也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兴业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的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