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专校院兼任教师是否纳入劳动基准法,教育部长潘文忠今天(13日)在立法院表示,教育部规划将“未具本职”的大专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的适用范围,不过,基于各校在新学年度的预算已编列完成,且需进行配套法令修正作业,因此,新制预计在明年8月上路。
教育部长潘文忠13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进行“大专校院兼任教师纳入劳动基准法规划”专案报告,潘文忠重申,基于社会资源分配正义,大专兼任教师应分为“具有本职”及“未具本职”2种,教育部规划借由劳动部公告指定适用或透过修正教师法的方式,将“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的适用范围。
不过,立委吴志扬及柯志恩都在质询时表示,没有全面将大专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可能使各校基于人事成本考量,减少聘用“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致使这些老师面临失业危机。
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统计,全国大专校院目前约有4万名兼任教师,其中,有2万7千多人“具有本职”。潘文忠指出,让这些教师适用劳基法,并不符合社会期待。潘文忠:‘(原音)这个时候又要同时再去适用劳基法当中的各项权益,同样的虽然是兼任,可是一个是额外再增加更多的工作报酬,又得到更多额外的保障,我想社会也大概比较不能接受。’
潘文忠说,考量“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在适用劳基法后,将增加提拨6%的劳工退休金,估算大约需新台币1亿元,因此,新的制度将从明年8月起实施。
对此,立委许智杰指出,潘文忠与劳动部长郭芳煜上周在立法院卫环委员会表示新制可望在今年9月就上路,现在却又改口说是明年8月才能实施,他期盼两个部会应加强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后再对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