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病逝与父亲分房反目成仇 偷走母亲骨灰欲逼迫父亲妥协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13 16:45:17  评论(/)

在母亲病逝后,儿子小亮(化名)在与父亲王大爷商量遗留房产分割问题时发生了矛盾,父子俩为此打了多年官司,后小亮竟然耍起无赖,趁父亲不在,将母亲骨灰偷走,以此逼迫父亲“妥协”。王大爷将小亮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妻子骨灰,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

发妻病逝未分遗留房产 父子因分房反目

原告王大爷诉称,小亮是王大爷和结发妻子的唯一的儿子。2007年,妻子因患癌症去世。妻子去世时,留下了一套房产,又没有遗嘱。王大爷和小亮因为房产的分割问题产生了矛盾,2008年小亮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家。后来王大爷一纸诉状将小亮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对该房享有所有权。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该房属二人共同所有。

这场官司使父子间的矛盾更深了,小亮自打离家后就杳无音讯。王大爷有病住院、孤独凄凉,从未得到过小亮的照料。王大爷觉得非常委屈,2014年5月将小亮诉至法院,要求其尽赡养义务。法院判决支持王大爷的诉讼请求,但是自判决生效后,也没见小亮有任何行动,小亮也未支付分文赡养费。

发妻骨灰被儿子偷走 儿子留下便条要争房

2015年2月,王大爷将小亮再次诉至法院,王大爷称他因不忍与已故妻子分离,故暂时将妻子的骨灰安放家中。后因小亮偷卖王大爷的养老住房,遭到斥责离家出走。2010年3月,小亮趁王大爷不在家将骨灰盗走,至今不知藏匿何处,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亮将妻子的骨灰返还给他。

小亮经法院公告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未进行答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王大爷妻子因病去世,王大爷将妻子的骨灰保存在家。2009年3月,小亮在王大爷不在家之机,将骨灰取走,并为王大爷留下便条一张,内容为:“我把妈接走,你自己想”。王大爷至今也未找到发妻的骨灰隐匿何处,亦联系不上小亮。

法院认为,公民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善良民俗。王大爷在妻子去世后,作为丈夫,有权保存妻子骨灰。且依据当地风俗在妻子去世后,有夫妻并坟的风俗。如被他人取走,并坟愿望将难以实现,故骨灰应当由王大爷保管。小亮如想保管其母亲骨灰应当经其父亲的同意。小亮在未经王大爷同意的情形之下,私自将骨灰取走,显然不当,且违反了善良民俗。最终,法院判决小亮将骨灰返还给王大爷。

儿子失踪无音讯遭遇执行难 老父再诉分割房产

在这场官司后,王大爷心灰意冷,想到自己岁入老年、疾病缠身,又没有其他收入,看病住院都成了问题。王大爷称:“为了有点尊严的渡过晚年,置换房产已是无奈之举。”2015年底,王大爷再次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主持分家析产。小亮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2016年3月,法院缺席判决该房属二人共有,其中王大爷享有房屋百分之五十的份额,小亮享有房屋百分之五十的份额。

据了解,日前,王大爷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小亮归还骨灰,但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找,仍没有找到小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执行过程中。

tags:父亲   母亲   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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