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灾造成高市小林灭村,夺462条人命,村民请求国赔一审败诉,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今天辩论终结,村民指灭村是人祸,被告高市府则说,天灾无法预期,全案8月10日宣判。
辩论庭下午在高雄高分院民事法庭召开,旁听席坐满前来旁听灾民,现场座无虚席,连法庭门口也站满人。
小林村民委任律师郑文龙说,八八水灾前后,灾害应变中心多次通报要求撤离小林村,但前甲仙乡公所不执行撤离指示,身为上级单位的前高雄县政府未督导,也不协助相关撤离,导致悲剧发生,乡公所及县政府难辞其咎。
被告市府代表答辩指出,这是场天灾,无法预期,以前从未发生过,当时还没有预防*撤离防灾机制,也不知道要灾前预先撤离村民。
小林村幸存灾民请求国赔新台币24亿元,高市府国赔审议委员会采信检方调查结果,认定灭村为天灾,与公务员行为无相当因果关系而驳回。王姓等灾民不服向高雄地院声请国赔,分别向高市府和甲仙区公所索赔共计近新台币6亿元,一审判灾民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