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女”遇上“易怒男” [哈哈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17 13:15:54  评论(/)

2016年7月17日,地铁里的口角竟“升级”为互殴。日前,通州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动手双方被判均有责任。

今年6月的一天,市民王女士坐地铁出行,坐定后她开始给男友打电话,通话中双方发生争吵。王女士一怒之下任*地将手里的手机抛掷出去,手机恰巧落在相对而坐的一位女子身旁。女子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坐在一旁的丈夫高某怒火中烧。因为妻子已怀有身孕,高某责怪王女士的举动惊到了妻子,站起来与王女士“理论”。双方的口角不断升级,高某进而用脚踹王女士,王女士也还以拳头。地铁开到下一站,王女士的男友上了车,进入车厢后的他不仅没有劝架,更是加入进来与高某互殴起来。

事后,王女士和高某均受伤,王女士伤情更重,其左眼视力严重受损。之后,王女士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高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4万余元。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对纠纷的发生均存在过错,高某作为强势的一方应承担主要责任,故判令高某承担王女士各项损失的60%的责任,高某因伤情较轻放弃了向王女士主张的权利。法院判令高某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双方服从该判决,均未上诉。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吴青瑜?

tags:互殴   易怒   遇上   任**   地铁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