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姓高中生帮宠物店员工朋友在脸书PO出贩售宠物犬讯息、价位,还没卖出就被检举到市府动保处,依违反动保法挨罚5万元。
他提诉愿被农委会驳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官认为,许姓学生PO文只显示有来源可贩卖,但未成交也没交易纪录,行为未达动保法“买卖”构成要件,撤销动保处处分。
许姓学生去年在脸书PO文“卖奶油腊肠还没长毛,有兴趣私讯”及“奶油腊肠、科基…价钱好谈,差不多2、3个月而已,但如果没有预算就不要问吧”,并附各犬只照片。动保处认定其营利意图明显,处罚款5万元。
许姓学生表示,他不是业者,只是帮在宠物店工作的朋友将贩售宠物犬讯息刊登在个人脸书上,非营利,未有实际交易与任何利润,且只刊一次,不应被依动保法处罚。朋友也否认委托或雇佣帮忙PO文。
动保处举农委会函释,指在网络贩售宠物,不因经营者住址纯为住家、个人因素偶发行为或未开店营利等,即可否定其为业者。是否完成交易买卖,并不影响其为事实的认定。
法官认为,动保法罚的是未取得许可买卖宠物的业者,动保处以许生买卖宠物处以罚款,却没有提出其买卖的明确证据,因此撤销原处分以及诉愿决定,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