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泰判无罪 检:违背常情必上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19 13:31:12  评论(/)

前基隆市议长黄景泰,被控收取建商祝文宇新台币600万元,及免费入住豪宅,法院认定无对价关系,判决两人无罪。基隆地检署今天表示,判决违背社会常情,一定会上诉。

基隆地检署发言人周启勇今天说,基隆地院也认定黄景泰确实有收受建商给的好处,包含代付房租,获得不正利益104万余元,和收取600万元赞助举办黄*小鸭,但却认定是“赠与”,非常不合常理。

“建商一定有目的”他说,公务员从事公务不应收受任何好处,这是贪污治罪条例的精神,黄景泰以议会名义发文召开协调会,也确实收了钱,已构成不违背职务行为的收受贿赂罪。

周启勇说,如果这不是黄景泰职务上的行为,他为何能开召开协调会,且为民喉舌本来就是议Y的职务,若按照法官的逻辑,议Y都不能处理民众的陈情,这不是很奇怪吗?

另外,周启勇表示,如果黄景泰没有影响力,建商怎么会帮他付房租?怎么会无偿送钱让他花用,检方很难接受法官的判决,一定会提出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景泰并无阻挠“城上城”建案施工,也不曾介入基隆市安乐区三民里国宅住户,与建商甲山林公司间有关补偿费用搬迁协议。

另外,法院认为,虽然黄景泰确实有免费入住豪宅,及收取600万元赞助举办黄*小鸭,但黄景泰收取的利益,和他执行的职务无关,无从认定有对价关系,仅是单纯的赠与行为。

tags:景泰   常情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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