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年前一次鲜为人知的笔战 [哈哈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2 12:02:52  评论(/)

在爱情小说、校园小说、玄幻小说等类型小说蓬勃发展的今天,作为类型小说中的重头戏——原创侦探小说,在国内却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原因何在?近年来评论界已有多分析,这里只想谈谈68年前两位文化巨子展开的一次鲜为人知的笔战,让读者们从中一窥究竟。

邓伟摄

1946年,以《大公报》驻英记者身份在欧洲游历7年,沐浴了二战战火的萧干回到阔别已久的上海,出任复旦大学英文系和新闻系教授。他一方面继续着国际问题研究,一方面将冷峻的目光转向国内文艺界,一番观察和思考之后,他在《上海文化》杂志第十期上刊登了一篇颇具影响力的文章《侦探小说在华不走运论》。

萧干说,他回到上海,在书摊上看到了原创侦探小说,起初十分兴奋,但没过几天就下了一个结论:“中国尽管有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在中国最近是不会走运的,唯恐写通俗小说的朋友们在这上面下了注。”

何以做出这样的结论呢?萧干在文章中解释道:“正如集中营是法西斯的产物,侦探小说是只有英美那样国家才会风行得家喻户晓,别的书有趣味高低之分,侦探小说的吸引力是几乎普及的。读得人多,写的人也特别踊跃……怎么它是英、美的专利呢?(因为)在人权没有保障的环境下,侦探的心计是多余的。”

萧干进一步阐释:“侦探案最微妙的情节是读者明明已猜出案子是谁干的,甚而侦探也猜出……但在没有捉到真凭实据以前,侦探就得眼睁睁看着这个凶手晃来晃去,进出夜总会,前簇后拥地往来繁华场面。可怜的侦探得沐风浴雨伫立在街角,狼狈地谛听、窥视,企图抓住一滴滴实证,然后好由警局下令通缉。一个中国人读至此地,很奇怪地说,何必装腔作势,何不先当嫌疑犯抓了去,若不肯招认,打他一顿完了吧!对,如果这样做,侦探案自然就不存在了。而中国所以不会有侦探案,正是因为中国有法外抓人的便利……一顿刑,要什么就有什么了。有这么直截了当的‘捉审’办法不用,而偏雇个福尔摩斯出入四马路的漆黑弄堂,无怪读者认为全是矫揉造作,缺乏真实*了。”

接下来,萧干以几个事例介绍民主国家依法治国的严肃*,特别是用纽伦堡审判来说明他的观点,格外有力。

1945年,萧干前往德国亲历了纽伦堡审判,这场审判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1000多名证人出庭作证,上百个专家证人做鉴定,每个纳粹战犯都被指定了法律援助。“为了处死那11个歹徒(指纳粹战犯),联军所费的人力、心力、物力,可以说是无法计数了……由东方人看来,这是何苦呢?但这一举政治作用可大了,这不止是向世界表明联军和法西斯的作风不同,一年来的反术辩白,抑且将使德国史家降服了。”

萧干继续写到:“每天报上我们看到多少‘嫌疑犯’被捉,有时,遇到了政治*的重案,捉的人数可多至几百。在这情形下,当然没有侦探活动的余地,硬要写侦探小说,当然是勉强做作了。”

所以,在文章的末尾,萧干发出了这样的疾呼:“我奉劝迎上头去想赶上英美侦探小说的朋友们,先逼逼我们的司法行政!”

萧干此文一出,震动不小。日本铁蹄肆虐八年间,中国的文化艺术饱受荼毒和摧残,侦探小说亦未能幸免,这时一干作家正欲奋起,名记者却做此断然决然之否定,实在令人泄气。一位署名“火页”的杭州读者给大公报投稿《侦探小说走运论》,对萧干一文表示了强烈的反对,他说:“就杭州书市的情形而言……从《福尔摩斯探案》到《包公奇案》,从民国初年的《沪上奇案》再版本到战后新出版的《原子探案》,五颜六*的封面,琳琅满目,真有令人‘观止’之感,据老板告诉我,这些探案都是目前的‘最畅销书’。”

火页拿身边的青年同学和失业的朋友举例,说明他们酷爱侦探小说的原因,正是出于中国的法制不健全,中国警察的刑侦手段太落伍,所以“分析我国侦探小说的读者心理,一是羡慕外国的法治精神,一如我们受了‘不自由’的束缚,而愈喜欢乐道外国人如何自由的故事;二是蔑视我们的法律和执法者……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想向光明之道前进……是无怪乎侦探小说要走运了”。

这位杭州读者对萧干的文章一定是相当不满,不然不至于把“烦”字拆开来做笔名。不过,萧干的批评是针对侦探小说创作者的,读者的反击固然有力,但只能说是这场笔战的客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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