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幼女私奔 [聚焦]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Anyelse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3 10:21:41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男子带幼女私奔男子带幼女私奔称真喜欢她。将来我出去了会找她,我喜欢她,我要和她在一起。说这句话的时候,审讯室里一直低着头的阿勇(化名)抬起头来,声音也不自觉大了许多。阿勇带着年仅11岁的女友离家私奔,在亲友协助下四处躲藏,直到19日凌晨被警方抓获,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刑拘。

糊涂的玩笑

等她长大后给你做老婆

阿勇今年21岁,来自云南昭通,跟着家人来海南打工多年,住在海口桂林洋。

1年前,阿勇家来了一户邻居,巧的是,两家人在云南的老家也算是邻居。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乖巧可爱的邻家女孩小燕(化名)进入阿勇的视线。闲暇之余,两人经常一起玩。时间久了,两人的关系亲密了,还通过QQ聊天的方式不断拉近距离。

你们感情那么好,等她长大了给你做老婆吧!小燕的父母不会想到,成年人之间的一句玩笑话,阿勇却当了真。

几乎没人知道在什么时候,阿勇已经把这个小他10岁的女孩当成了他的女朋友,节假日两人四处游玩。在小燕父母眼里,那就是大人带孩子玩,没有什么不放心的,而阿勇却早已向小燕许下山盟海誓。

无奈的后果

他们涉嫌拐骗儿童罪

以欺骗、引诱或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行为,涉嫌拐骗儿童罪。美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王友进介绍,目前,阿勇及他的哥哥李某林、二舅妈王某桥被刑事拘留,四爷李某令被依法取保候审。

办案民警表示,任何地方风俗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民警已经明确告知利害关系的情况下,阿勇还是带着小燕东躲西藏,其亲属一再教唆,这是愚昧无知的表现。

民警称,在这个案例中,坚持喜欢一个人没有错的阿勇,没有和小燕发生*关系行为值得肯定,这也是保护了自己。如果明知女方年龄不满14周岁还发生*关系,不论对方是否自愿,均涉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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