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次将狗只抛高掷地判监十天缓刑一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6 10:29:13  评论(/)

一名四十三岁男子三次将自己所养的芝娃娃宠物狗抛高掷地,早前被控三项残酷对待动物罪名成立,今天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十天,缓刑一年。

去年五月,被告在奥海城对出空地放狗时,有途人发现他的芝娃娃狗一瘸一拐,建议被告找兽医,但被告不满,将狗只抛高掷地。被告律师求情时指,心理报告显示,被告事发后情绪低落,而一向有的酗酒问题,事后也已有改善,指被告不会重犯,加上他事后有带狗只求医,显示心态并无扭曲。暂委裁判官赵慧怡判刑时指,考虑到心理医生报告,认为被告重犯机会高,因此被告的狗只需交由爱护动物协会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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