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消防员徐国尧遭免职案昨宣判,又挑起消防员工时问题。全台消防员上班分“勤一休一”、“勤二休一”两种,工时不同,像高雄市消防员勤一休一,每月上班十五天,但一条铁道相隔的高雄港消勤二休一,每月上班二十天,比市消多出五天。
高市消防局指出,消防人员依“消防勤务实施要点”编排勤务,勤一休一就是上班二十四小时,休假二十四小时。目前采勤一休一县市是高雄、台北、桃园和嘉义市。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理事长杨适玮认为,劳基法规定每月工时不能超过一百六十八小时,消防员月工时逾三百六十小时,危害消防员健康与家庭生活,主张修改工会法,开放消防员组织与参与工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