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照片无时间 挨罚不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7-29 07:21:38  评论(/)

黄姓男子将摩托车停在人行道上,半个月被检举九次,吃下九张违停罚单,他认为其中四张检举照片未注明时间,开罚无理,提出申诉;警方表示,依规定检举人须提供时间,但不需在照片显示,黄姓男子有疑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警察指出,检举人应附真实姓名、联络地址,并详载“时间”,但未规定“时间”须写在检举照片上,因此警方还是依检举资料开罚。

法官指出,警察卡在检举人与被检举人间,最后都会请民众向法院申诉,由法官裁判;这也使得民众检举、警察受理、法官裁判形成处理交通违规案件的新循环。

法官说,被检举人提出诉讼,但检举人常不愿出庭作证,导致罚单因无明确证据,最终被取消。

法官举例,廖姓男子被民众以行车记录器检举于2013年五月六日上午驾车行驶国道新竹路段路肩,警方开出四千元罚单,廖以画面无时间、日期,无法证明他当时行驶路肩,提出诉讼;因检举人不愿出庭作证,法官认定照片仅能证明廖于不详时间内曾有违规行为,是否于七时四十分违规并不明确,判决撤销罚单。

tags:不服   时间   照片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