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多取千元零钱 男告女窃盗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03 07:31:20  评论(/)

为了1千元,惹上窃盗罪!潘男与史女同居,两人平时会将零钱存放在床头柜的纸盒存钱筒,半年后两人分手,史女与小侄子到潘男租屋处搬私人物品时,顺手取走存钱筒内2000元,潘男指其中1000元是他存放,坚持对前女友提告,台中地院昨依窃盗罪将史女判处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

法官审酌史女所窃金额不多,且这些金钱是史女与潘男共同存放,窃盗时是为取走自己储存的款项,才将潘男所存款项一并取走,并非预谋窃取潘男的财物,予以轻判。

判决书指出,史女与潘男原是男女朋友,两人去年2月在西屯区同居,将消费所剩零钱存放在床头柜上的纸盒存钱筒,潘男存1000元,其余是史女所存放。

去年7月底两人感情不睦分手,史女离开潘男租屋处,仍有物品尚未搬走,史女征得潘男同意,在去年8月13曰与侄子至该处,见床头柜上的纸盒存钱筒内有2000元,即取走存钱筒内零钱后离去。

潘男返家后见屋内凌乱不堪、物品遭破坏,现金也遭窃,即报警处理,经警察调阅监视器画面,查出是史女窃取潘男的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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