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定了! 登山遇台不撤 最高罚5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09 07:13:19  评论(/)

“南投县登山管理自治条例”草案昨天敲定,日后遇上台风警报,不愿撤离或强行上山者,将罚一至五万元。若发生山难,包括直升机吊挂,和警消、民间救难队伍等,所有的开销都由登山客负担。估算直升机和人员救援一趟,至少要花35万元,登山客不可不慎。

县府昨审查“登山自治条例草案”,条例中明订,进入特殊管制的山区,应依登山计划活动,不得改变路线和活动范围,登山队伍应携带具有定位功能的仪器,和可以紧急连络的通信器材。

条例中也规定领队要具备初级的紧急救护能力,领队要为本人和队员投保,若未符合规定,领队将被罚一至五万元。因为,登山过程中,万一登山队员受伤,领队有责任作包扎处理;如果登山客违规登山受伤求救,所有救援的花费,县府事后可向保险公司求偿,不必担心登山客抵赖。

南投县境山峦起伏,常有登山客上山,每回台风来袭,警消都很关注“是否还有登山队”滞留山区。南投县消防人员时有搜援任务,一个月上山搜救二、三趟,是很“平常”的事。

最近,还发生直升机上山救援受伤的登山客,平安的队友也搭便机下山,“把直升机当计程车用”,让消防人员气坏了。南投县登山管理自治条例草案,昨天经县府讨定论案,将在月底送县议会审议,如果顺利,即可报请内政部备查,可望今年底上路。

tags:敲定   登山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