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镇上少数摩托车使用人骑乘改装汽(机)车在深夜呼啸,扰人清梦影响睡眠,近日民众屡向警察单位反映,惟取缔噪音及改装案件依法需环保及监理单位配合测音及认定检测取缔,警察往往在第一时间无法针对违规车辆即时处分。
为有效遏止改装、噪音歪风及防制危险驾车,竹南警分局函文苗栗县环保局及监理单位,于8月8日夜间18至22时办理执行路检联合交通稽查,在竹南镇上易有改装车辆出没地段,环市路三段及公教路口路段设立拦检及测试点,首次取缔即开出4张罚单,罚单项目分别有未装照后镜、拆除消音器(噪音超标)、排气管向上等,其中1名更无照驾驶,不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改装及噪音)及第21条(无照驾驶)规定,其违规行为均处罚新台币6千元以上。此举不但违反规定需缴交罚款外,更是对于一般用路人及民众的安全影响甚巨。
竹南警分局表示,安全及舒适生活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不应因个人因素破坏,致影响大多数人的生活权益。日后将不定时、不定点持续办理联合取缔作为,以保障多数社区安宁及用路人安全。
第一层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