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趵南路北首西侧人行道上,一位男子持刀劫持了一名女子。该男子要求警方给他准备一个毛巾、一条烟和一百元的现金,用20元钱以上水杯泡的茶,还点名必须要大鸡牌的香烟。
8月7日,在趵南路北首西侧人行道上,一位男子持刀劫持了一名女子。该男子要求警方给他准备一个毛巾、一条烟和一百元的现金,用20元钱以上水杯泡的茶,还点名必须要大鸡牌的香烟。
8月7日,在趵南路北首西侧人行道上,一位男子持刀劫持了一名女子。该男子要求警方给他准备一个毛巾、一条烟和一百元的现金,用20元钱以上水杯泡的茶,还点名必须要大鸡牌的香烟。
据事后张警官介绍,该男子姓吴,山东济宁邹城人,43岁。他5号下午来的济南,6号在事发地附近走动,7号早上实施了作案。起初他和女受害人秦某(22岁,外地游客)在路上相遇,站得很近,之后不久就向秦某索要财物,受害人没有理会他,于是就发生了这场闹剧。据吴某口述,当时作案时感觉周围人要害他,于是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劫持了秦某。经过检查,被害人秦某身体没有损伤,但在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程度的惊吓。另一名受害人冯某经过简单治疗,伤势较轻已无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