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8风灾甲仙乡小林村462死灭村惨剧,罹难者家属质疑当时甲仙乡公所未撤离村民,提告请求国赔案,家属一审败诉,官司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认为,村民罹难与乡公所是否疏失无因果关系,昨天再判家属败诉,自救会长蔡松谕说,一定再上诉。
2009年8月8日莫拉克台风来袭,超过1千毫米惊人雨量重创高雄山区,甲仙小林村因山崩及堰塞湖溃决,全村遭厚达10米以上土石掩埋,造成462人死亡的灭村惨剧。175名罹难者家属认为,甲仙乡公所未执行撤离命令而酿成悲剧,请求国赔共5亿9千多万元。
一审高雄地方法院认定甲仙乡公所及高雄县政府公务员无法预见发生山崩,没有疏失,判决家属败诉,有90多名家属不服上诉二审,求偿金额缩减至3亿1千万多元。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献肚山崩塌是因地质条件,加上高强度降雨所致,当时仅有泥石流有警示及注意规定,崩塌部分则无,献肚山并无大规模崩塌纪录,事先预警在实务上并不可行。依当时小林村情况就算进行村民避难,也是安置在小林国小及社区活动中心,但两处在崩塌瞬间也遭掩没,村民罹难与乡公所是否疏失无因果关系,再度判决家属败诉。
小林村自救会长蔡松谕表示,这样令人遗憾且痛心的判决,“我们哑口无言”,会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