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永康维冠金龙大楼在南台强震中倒塌,罹难者家属与受灾住户透过消基会提起团体诉讼,向建商林明辉等人提出民事损害赔偿逾8亿元。台南地院昨天召开言词辩论庭,被告无人认罪,考量建物本体市价与实价登录价格恐有落差,法官裁示原告于2个月内提出损害赔偿项目,11月15日召开第二次言词辩论庭。
维冠大楼倒塌造成115人罹难,南市府协助215位受害人对建商林明辉等人声请假扣押5亿9千多万元,90位罹难者家属与受灾住户,今年6月经市府透过消基会提起团体诉讼。
市府表示,财产损失部分,对林明辉等被告依消保法求偿惩罚*违约金8亿余元;以及建物本体损害赔偿每户350万元、屋内家具等动产每户34万元。非财产损失部分,提出精神慰抚金每位罹难者200万元,以及丧葬、医疗费等。仍有意参与团讼的维冠受灾户、家属,必须于9月底前,与南市府或消基会南区分会联系,办理追加起诉。
被告维冠建商林明辉、建筑师张魁宝、郑进贵昨未出庭;结构技师郑东旭现身旁听,但未表示意见。出庭的维冠设计部经理洪仙汗,则一再强调自己当初应征绘图员,硬被冠上经理职务,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与掌握进度,且有接触的草图都不涉及大楼主要结构。
林明辉遭假扣押的36笔土地,由台南地院连续两次拍卖乏人问津,第3拍降价拍卖才拍出1笔土地,据悉金额仅12万元,恐连执行费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