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利用未成年女儿 引诱少女坐台陪酒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12 13:54:22  评论(/)

台中1名35岁林姓男子利用未成年女儿,招揽未成年中辍少女从事坐台陪酒,检警经3个多月跟监搜证,日前兵分多路进行搜索查缉,逮捕林男等4人到案,并救出8名未成年少女。

台中市警局少年警察队今年5月接获情报,有一家经纪传播公司疑似诱骗辍学少女坐台陪酒。经深入调查,发现绰号“强哥”的林男等人以“东方”、“金典”经纪传播公司为名,对外以“未成年可”、“纯坐台”、“高所得”、“供食宿”等名目,透过网络、通讯软件招揽未成年少女上门,从事坐台陪酒、吸毒及*交易等工作。

经3个多月侦查搜证,检警日前同步执行搜索查缉,将嫌犯绰号“强哥”的林男、绰号“伦姐”的林女等4人拘捕到案,并救出8名未成年少女,扣得二级毒品(MDMA)2包、行动电话3支、帐册4本、借据1本、节数单1张、奔驰车1部等证物。

另外,警方查出,林男利用未成年女儿诱引中辍少女,及利用旗下少女邀约同学等方式,诱骗、招揽未成年少女当“传播妹”及服务生。

警方指出,这家经纪传播公司安排数名司机轮流搭载旗下少女至市区内酒店、自助式KTV陪不特定客人坐台,或到汽车旅馆参加毒品轰趴,每小时收费新台币1000元至1200元,更提供伪造身份证,逃避警方临检查缉,从中抽取2至3成利润。

警方初步估,林男等人营业数月盈余多达数百万元。全案讯后依违反儿童及少年*交易防制条例、人口贩运防制法等罪移送法办。

tags:陪酒   坐台   引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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