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兰屿周姓网民打捞在海面上载浮载沉的隆头鹦哥鱼,并且带回家。周姓网民日前接到传票,被检方列为被告。
7月3日周姓网民在红头村外海,发现1条保育类隆头鹦哥鱼,在海面上载浮载沉,接着被浪打上岸,已无生命迹象。
民众发现是保育鱼类时,打电话通报警方,警方转告知海巡署;不过,因等不到海巡署人员处理,周姓网民于是将隆头鹦哥鱼带回家。
海巡署事后回头寻找鹦哥鱼时,发现已经不在海边,最后在周姓民众家里找到已经“去鳞”的鱼体,于是通报海巡署查缉队和台东地检署。
周姓民众日前接到台东地检署传票,将他列为违反保育法的被告,让他相当纳闷,他说,当时海巡人员告诉他“只是了解事情经过,不会有事”,他信以为真,怎么会变成这样,“我要去向海巡抗议”。
海巡表示,可体谅周姓网民遭列被告的心情,但海巡的职责就是厘清事实真相,有没有事是检察官来认定,不可能逾越权责,有没有违法还是由检察官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