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广告“统一阿萨姆奶茶” 照片引发著作权纠纷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17 15:00:19  评论(/)

认为“统一阿萨姆原味奶茶”在新浪微博中使用相关摄影作品做广告构成侵权,北京甲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著作权人身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一新浪微博的开发运营者北京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二“统一阿萨姆原味奶茶”的生产者某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涉诉摄影作品收录在原告的供片目录《中国图片库1L》中。但被告二生产的“统一阿萨姆原味奶茶”,未经其允许在新浪微博中擅自使用其摄影作品作为其微博内容广告。

原告认为,摄影作品受法律保护,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须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相应报酬;本案被告二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其权属作品,被告一对于其网站出现的侵权行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二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之规定,应当负连带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被告二在其新浪官微显著位置向原告就侵权事实公开致歉;被告二赔偿原告著作权侵权赔偿金1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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